《偷书贼》:一个偷书贼的小感想

特别介绍:偷书往事——分两次偷到的《偷书贼》——被星星灼伤的眼睛——还有,捉摸不透的人类

《偷书贼》在国内的小热度约莫是出现在2007年末,第一次看到这个书名,我就难以抑制的想要去一睹究竟。因为尽管从未跟人提起,我也干过偷书的勾当,但是现在不是一个回忆这些往事的好时机,或许等到要以写回忆录为乐的时候,会详细的来说一说,但这些往事不知为何时常有历久弥新的感觉,或许是因为作为一个乖孩子成长至今干过的坏事太少吧。

现在我能说的是,我理解“偷书贼”的感受,“窃书,读书人的事,能算偷么?”这是爱书人无可奈何的辩白。在电视电脑各种四四方方的屏幕被弄出来之前,四四方方的书是最大的沉迷系统,文字可以是天使、可以是魔鬼,它沉淀的是人类文明的智巧。破格获取往往也是在穷困书虫考虑之列的。

应该说,我现在依然是一个偷书贼,只不过是点鼠标偷书而已。我把《偷书贼》列入了想看的书列表,但却不愿意花一分钱,直到2008年网上出现电子版,但作为对我偷书的惩罚是,这本电子书只有前五章,我懵然不知,拿着手机一头扎进去,最后发现自己只偷到了一半,真是看小说的惨剧。都偷了一半的书绝不会去买,我等啊等直到最近找到了全本,然后一口气读完。是的,偷书贼说起这些都总是带着可耻和莫名的骄傲的。

《偷书贼》小小的探讨了一把书籍对人的影响。书籍文字是一种话语权,可能成为强权奴役人的工具,也可能成为弱者心中强大的光辉,这取决于你是否有自由思考的能力,还是只是让人一遍遍的在脑子里跑了马。

本书使我记忆最深的是一句是“星星灼伤了我的眼睛“,发自见不到阳光的躲藏在地下室的犹太人之口。这是一种无法想象却又可以想象的凄凉的美丽的场景。无法想象,因为他那特殊的悲惨的处境;可以想象,因为人之间的刻苦折磨从未停歇。

《偷书贼》这个故事里有养父母和养女、有两小无猜、有专制与狂热、有巧合与自作自受,有毁于一旦和劫后余生,这本来可以写成一个充满悬疑的形式,但是作者是用死神(一个在二战中忙的晕头转向的家伙)的口吻来说的,或许对于荒谬的二战,死神比较有发言权。作者不厌其烦的提示结局与故事发展进程,让那种喜欢瞄一眼结尾的人失去了乐趣。可是当一切走向必然的已知的结局时,让我们不停地问为什么,这不是简单的命运二字就可以一带而过的。

死神的答案是:捉摸不透的人类。我想我没有更好的答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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