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我准备回老家闭关时,才发现笔记本已经锁了一学期没挪窝了。
作为一台笔记本,它有良好的移动性能,跟上我算是屈才了。
这是一把价值十元的密码锁,丢人的事情发生了,我忘记密码了,这似乎是平生第一次,我向来喜欢设置看起来毫无道理,实则颇有含义的密码,然而这个四位阿拉伯数字我是怎么也想不起来了。
在试验了十来组数字之后,我的心态彻底变成一个小偷,想着如何解决这把锁,偷到自己的电脑。
我几乎因为这个想法而兴奋了,做贼的快感可是一种奢侈的享受……
我先是想做一个有点技术含量的贼,查遍万能的网,找到一个神帖:顶上那个设置按钮,旋转密码通过手感确认位置。说得跟电影里一样,那小子不是买了个水货锁就是他有当大盗的天分。
我用十分钟的耐心宣告了自己的失败,然后英雄属性由智力型变成了力量型,我要爆破。
我想用电钻钻,用火烧,用钳子剪,那不过是幻想,我没有这些专业工具啊。
然后,我一着急,就把锁线的接头给扯开了。
我的十块钱的锁是报废了啊。
我无力的旋动着密码,想着回家拿电钻干掉它。
然后我无聊的按了一下按钮,这时候,锁开了。
法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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